镇江市人事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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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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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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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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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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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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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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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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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职业中介机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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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人才职业中介机构申请书 ;
2、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包括行政、业务和财务管理的制度);
3、机构负责人和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有效的资金使用证明;
5、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6、服务质量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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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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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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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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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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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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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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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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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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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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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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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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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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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考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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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考简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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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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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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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标准:笔试费98元/人、面试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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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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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事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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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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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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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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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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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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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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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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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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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镇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申报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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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人发[200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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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每季集中下达一次,平时一般不予零星受理。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等需追加计划的,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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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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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审核—下达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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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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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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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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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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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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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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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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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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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公出国人员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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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国政审办文单;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
3、出国人员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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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的补充规定》(苏组发[199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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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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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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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国还须报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市人事部门审核,合格者下发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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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事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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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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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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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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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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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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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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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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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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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特贴人员和省级专家报《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及附件材料;
2、市级专家报《镇江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四份及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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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01]10号)、《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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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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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向社会公示—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专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省人事厅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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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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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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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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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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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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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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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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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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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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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职称资格证书、聘书;
5、职称外语及职称计算机考试(核)合格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书;
7、证明材料的原件;
8、申报人按照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准备报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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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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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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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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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公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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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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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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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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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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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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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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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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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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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荐市以上政府和省以上系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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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对象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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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省人事局关于加强全省国家行政机关奖励工作综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发[1993]8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家行政机关奖励工作综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政发[199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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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件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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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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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主办部门提前7天将预选对象的有关材料送市人事局审核—市人事局会同主办部门对预选对象进行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产生推荐对象—对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凡享受待遇的,须经市分管领导同意—填表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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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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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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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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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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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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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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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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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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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施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部门科级非领导职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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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核定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函,并附“三定”方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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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市县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意见》(苏组发[1996]24号、苏人发[199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县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镇组发[1997]53号、镇政人[1997]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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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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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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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核定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函,并附“三定”方案复印件—市人事局核准后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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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事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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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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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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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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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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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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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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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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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退休费及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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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材料;
2、进编手续;
3、职称、职务材料及聘书;4、原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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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6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