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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资格首次申报
发布时间:2010-03-02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2009年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拟于09年12月召开。凡在我市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科研、规划、设计、建造、维修、检验、检测、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对照标准条件进行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主要包括船舶与结构物的设计与制造、材料与焊接、涂装、舾装、钢结构、船舶动力装置、船舶辅助设备、甲板机械、船舶防污染设备、船用锅炉、船用压力容器、船舶等种机械、船舶电力及自动化系统(设备)、船舶通信与导航系统等专业方向。相关政策与表格可在江苏省经贸委网经贸专栏国防科工栏目www.jsetc.gov.cn下载。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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