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印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文件规定,参照江苏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苏人通〔2008〕156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镇江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9人,名单如下 : 主任:秦双林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李明洪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李江苏镇江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时秋香市总工会副主席 马进市人事局副局长 委员: 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 王珏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林承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处长 维权单位代表 陶淇市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 军队聘用单位代表 倪新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干部科科长 聘任/用单位代表 孙和平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吴洪雁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 潘新生市广电局人事处处长 张晋珂市中医院人事科科长 受聘人员代表 李建华市第一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 骆晓军市外国语学校人事秘书 邹建平市第一中学办公室主任 汪昕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 人事/法律专家代表 王国金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 潘志勇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